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特点
一九五二年,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三年光辉胜利的历程。在中国的大地上,洒满春天的阳光,充满生机和希望。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提前完成,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业已结束。从一九五三年起,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就要开始了。
毛泽东在一九五一年二月就提出一个中国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三年准备的任务已经实现了,下一步应当怎么走?作为战略家的毛泽东正在作通盘的、长远的考虑,并且从理论上给予指导。此时,他不仅考虑着中国如何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还在酝酿提出一个对今后中国的发展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决策: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
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是根据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的理论,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出决定的。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是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两个革命阶段必须分清,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两个革命阶段又必须衔接,第一步为第二步准备条件。
但是,何时转变,怎样转变,转变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是什么,这需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在实践中去解决。毛泽东以及其他领导人,原来这样设想: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里,首要任务还不是立即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开始大规模的国家工业化建设,使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形态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为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奠定基础。这就是说,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视情况,一举进入社会主义。
一九五二年十月,刘少奇在写给斯大林的信中,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作了详细的阐述。信中说:
“我们估计:再过五年,即我们执行了第一个五年经济计划之后,在工业中国营经济的比重将会有更大的增加,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比重则会缩小到百分之二十以下。再过十年,则私人工业会缩小到百分之十以下。私人工业在比重上虽将缩小,但在绝对数上则还会有些发展,因此,多数资本家还会觉得满意,并和政府合作。”
“在十年以后,中国工业将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国有的。私人工业不到百分之十,而这些私人工业又大体都要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及银行贷款等,并纳入国家计划之内,而不能独立经营。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部分私人工业不费力地收归国家经营。 在征收资本家的工厂归国家所有时,我们设想在多数的情形下可能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即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国家保留资本家消费的财产,分配能工作的资本家以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有特殊情形者,国家还可付给资本家一部分代价。”
“我们估计:到那时,中国的资本家可能多数同意在上述条件下把他们的工厂交给国家。这是我们设想的将来可能的一种工业国有化的方式。至于将来所要采取的具体的方式以及国有化的时机,当然还要看将来的情形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