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全文免费

时间:2023-06-20 17:36/span> 作者:tiger 分类: 新知 浏览:89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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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聆听史纪

编辑丨聆听史纪

前言

古巴比伦,公元前3000年左右,由一个在西亚尼尼微兴起的民族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公元前1900年,位于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一个城邦国家苏美尔人在古巴比伦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

他们仿照西亚地区的城市建造了王宫和神庙,建立了统一的货币制度、法律、度量衡和文字,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奴隶制国家

公元前1700年,苏美尔出现了一位名叫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50?前1780年)的国王,他在位期间制定了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法典在形式上较为完备,包括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由法典中所规定的法律条文构成。

序言主要讲述法典编纂的原因、目的和意义。它阐述了法典制定的指导思想,即以上帝、洪水为最高权威;宣布“本法典乃上帝所定”,并说明“本法典之颁布,乃因人之罪恶”

正文共497条,其中第40至第53条是有关刑法方面的规定,总则中规定了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的建立原则:“在土地上进行一切活动者,其行为均受法律约束;其生活方式皆为有秩序、有节制之。”

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法典中,总则规定了各种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人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服从国王和上级;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其他公民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规定了社会各阶级之间和等级之间应遵循的关系:“国王是整个国家最高的立法者,他根据法律来治理整个国家。”

法律还规定了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应尽的义务:“一个人若不服从法律,则应受惩罚;其亲属若不服从法律,则应受惩罚。”

同时还规定了有关婚姻、家庭、继承和财产继承方面的关系:“夫妻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他们之间相互负有责任;而婚姻则是两人建立永久关系的唯一法律形式。”

这些规定反映了古巴比伦人朴素的婚姻观念和家庭观念,法典中还规定了财产、继承、劳动等方面关系,规定了各种赋税和劳役及其征收方法。

在法典中还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犯罪与刑罚是人类社会最严厉的制度之一;刑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由人类社会所产生和存在并发展着的;犯罪与刑罚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这些规定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典中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内容:“国王在人民中享有崇高的威信;法律必须得到认真执行;国王应保护臣民不受任何侵害;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如果有一个臣民触犯了法律,则应对该人处以死刑。”

这些规定有利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秩序,具有进步意义,法典还规定了刑罚:“凡犯罪者,均应被处死;其亲属、家庭成员和下属也都应被处死;因犯罪而受罚之人,必须接受国王或上级官员所发之命,即由国王或上级官员发布命令以执行死刑。”

此外,法典还规定了对臣民进行教育和保护的内容:“教育臣民须用‘敬语’以防止别人对他进行诽谤和攻击;必须让臣民遵守法律、服从国王并保护国王及其利益不受任何侵害。,法典对后世有重大影响:它是现存世界上最早且至今仍有约束力的成文法典。

巴比伦文明的曙光

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794-前1799年间的一部历史文献,是现存的最古老的法律文献,是古代两河流域最具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法典。

其内容包含了有关司法、行政、诉讼程序和财产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其中涉及了政治、经济、教育、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对古巴比伦社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这一时期,古巴比伦人已从简单的部落联盟逐渐发展为一个稳定的国家,在此期间,汉谟拉比法典中有关统治国家和建立统治机构的规定,实际上已成为后世奴隶制国家法律制度和组织原则的萌芽

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已有一些关于建立城市以及城市管理机构的规定,如明确规定了城市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使古巴比伦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同时,汉谟拉比法典还确定了城市居民之间以及公民之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城市居民要定期向国家交纳贡赋,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此外,汉谟拉比法典还明确规定了公民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结婚年龄、婚姻形式、离婚自由以及人身自由等。

它还规定了对犯罪人应有的处罚原则,如判处死刑必须有法官在场或经过司法审判,这是古巴比伦奴隶制国家法律制度及司法制度建设中最重要、最具特色、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文献。

根据这些法律文献,可以了解到古巴比伦人已经在国家机构中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组织机构体系

如公元前1794年建立了一个负责处理行政事务和司法事务的最高行政机构——行政委员会和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公元前1799年,在汉谟拉比死后,由他的儿子赛利姆继承王位,建立了新巴比伦王国。

他确立了汉谟拉比所倡导的以农业为基础、工商业为主导产业、以商业贸易为辅助产业以及以军事力量为后盾等一系列治国原则;

他还根据古巴比伦人在数学上所取得的成就,制订出了一整套计算数学体系;同时还制定出了一整套关于国家祭祀、丧葬以及历法等方面制度。在他执政期间,古巴比伦各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由此可以看出,在汉谟拉比时期是古巴比伦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尽管在汉谟拉比之前还有许多国王和部落首领已经开始制定成文法典,但是真正为后世所认可、具有规范意义和重大影响的法典却是在汉谟拉比统治时期才形成并颁布实施

从现存文献来看,当时已有国家立法机构和立法程序,虽然已有一些国王或部落首领颁布过法典或法典草案,但只有汉谟拉比才将其变成了国家法律

由于当时还没有一部成文法典可供遵守和遵循,因此他制定了一个以汉谟拉比法典为代表的成文法典

它将包括法典草案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文件汇编成《汉谟拉比法典》,根据这部法典所规定的原则、程序和制度,古巴比伦国家建立起了一整套完整而完善的国家机构体系和国家管理制度。

汉谟拉比法典的法律思想

“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古老的法典,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也是迄今所知的最早的法律文献。

“汉谟拉比法典”又称《汉谟拉比法典》,共756条,包含了不少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汉谟拉比是古巴比伦帝国第一位国王,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文学家。

他用“法典”规范人民的行为,用“法典”巩固他的统治地位,使巴比伦成为统一的国家,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奴隶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对后世有重大影响,它在法律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原则,在许多方面对后世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部以宗教为基础并具有浓厚神权色彩和阶级性质的法律法典,其立法思想和原则是相当完备而全面的

这些法律原则是由汉谟拉比根据当时社会实际情况所制定、并为以后历代王朝所沿用下来,其内容有:

奴隶主和奴隶之间虽然平等,但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地位上的差别。奴隶主占有最多的土地和财产,是国家统治阶级;奴隶占有最少的土地和财产,是奴隶主阶级。

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法典规定:“主人死后不得把他所有的东西传给别人;即使是他从地上捡起或捡到了一根木棍、一块石头也不能传给别人”

“奴隶一旦成为自由人就不再是自由人”;“如果一个自由人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自由,那么他将被剥夺所有财产”;“没有经过主人同意而随便拿走主人财物或财产受到处罚”

汉谟拉比规定:任何人都有罪;任何人犯罪后不能逃脱惩罚;任何人犯罪后应受到制裁,法律对民事案件实行“断事必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刑事案件则实行“断罪必公”、“以法律为准绳”。

法典规定:“审判官员必须首先检查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如不具备行为能力,则由法官来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则由法官来决定如何处理这起案件。”

法典规定:“法官必须先请求神谕,如果神谕说他是公正、善良、诚实、有德行的,他才能断案;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必须重新考虑他自己所作出的判断。”

法典规定:“如果一个人被指控犯有罪,他必须到法庭上去接受审判;如果这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他只是被指控犯了罪而实际上并没有犯过罪,那么就不需要到法庭上去接受审判。法典规定:“如果被告能够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履行,则不需要开庭审判。”

法典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到任何一个地方去诉讼;如果有两个以上公民起诉同一人或同一人起诉数名被告,则由他们中最权威的一人作出判决。

如果两个以上公民都要求同一个人作共同被告,则由他们中最权威的一人作出判决;如果有两个以上公民起诉同一人或同一人起诉数名被告,则由他们中最权威的一人作出判决。”

笔者观点

从汉谟拉比法典来看,这个民族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社会文明程度。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也是目前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为人类制定成文法提供了范例,被称为“世界古代第一法律”,其法律思想和原则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对后世影响很大,可以说没有《汉谟拉比法典》就没有今天的法制文明,甚至可以说《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

第一部比较系统地论述法律思想的文献是古巴比伦人所著的《汉谟拉比法典》,它成书于公元前18世纪末至前16世纪初。

古巴比伦人认为世界是由“神”所创造,因此他们崇拜神权和太阳神。他们认为天空和大地是由一对双头鹰身神所统治;他们崇拜自然力,认为万物都由神力所生;他们认为法律是由众神之王“司”制定,并由“司”监督执行

汉谟拉比认为人们都应以“天”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因而他把法典的内容集中在天人感应的主题上。

参考文献

郭剑波《美索不达米亚的法律与制度》商务印书馆,2011年。

吕斌《古巴比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

马修·格林纳威《古巴比伦文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

格奥尔格·威廉《巴比伦之王》商务印书馆,2011年。

乔治·S伯顿著《尼布甲尼撒二世生平与对外扩张》三联书店,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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