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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下称《办法》)已经2023年2月2日十四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可以报考?招考报名如何进行?笔试面试如何组织?《办法》对此都有详细规定,南方+记者梳理了几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一起来了解吧!
问:具备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答:《办法》明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5种情形,包括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者留意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该办法修订后新增项目。想要报名的朋友,请特别留意了!
问:公开招聘都有什么流程?
答:《办法》明确,公开招聘首先需要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方案的内容必须明确包括事业单位名称及岗位空缺情况等关键信息。其次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条件及待遇等,明确公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
《办法》明确,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问: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答:《办法》指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当在招聘方案中说明理由。
在资格初审方面,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采取网络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方式报名的,应当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问:考试形式是什么?如何确定入围人员?
答:《办法》规定,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不得低于40%。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笔试。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应当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问:如何确定是否录取?录取还要做什么?
答:《办法》明确,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提交单位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考察人选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拟聘用人员名单应当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南方+记者】杜玮淦
【作者】 杜玮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